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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调整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方案背景
我市公交、地铁基础票价分别自1996年、2006年制定以来,至今未作调整;同时,为积极推进公交优先政策,2010年起,我市实施羊城通普通卡累计15次之后6折的票价优惠方案,成为全国第一批实施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的城市,并一直沿用至今。
近十年来,我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投入不断加大,公共交通网络不断完善,2020年地铁运营里程531公里,是2010年的2.3倍;公交线路长度2.4万公里,是2010年的2.0倍。在线网规模不断增长的同时,居民出行特征发生了较大变化,在出行结构方面,公交、地铁的客流比从2.12:1转变为0.56:1;在出行距离方面,公交乘客平均出行距离变化不大,地铁乘客平均出行距离增加了29.8%,达到15.7公里。相比十年前,广州市公共交通出行结构及乘客的出行距离均发生了较大改变,地铁、公交乘客的出行特征差异性也进一步拉大。
现行累计次数优惠政策已不适应公共交通网络化、可持续发展需求。一方面,累计次数优惠不与实际支出挂钩,无法针对公共交通的支出水平提供差异化的精准优惠,不利于城市公共交通优惠公平以及资源合理利用。另一方面,累计次数优惠容易导致每月初出现非交通出行刷卡的现象,影响公共交通运营秩序。此外,广州市公共交通优惠方式及优惠水平与国内及省内同类型城市也有较大差异,不利于城市间的政策协调。因此,广州地铁集团、广州公交集团根据《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委托专业机构研究,综合考虑国内其他同类型城市经验,提出多种研究方案,并召开专家论证会论证,形成两个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拟将普通乘客优惠方式从累计次数优惠调整为累计金额优惠。特殊人群优惠按照《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执行。
二、方案原则
以《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广州市公共交通一卡通管理规定》等为依据,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和公共交通公益性。 本方案只针对票价优惠方式进行调整,不涉及基础票价改变。
(二)切实保障和照顾特殊人群。 1.广州市内中小学生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羊城通学生卡后,可半价乘坐公共交通;符合免票政策的儿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2.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及优抚对象等人群,按照相关规定凭相关证件或羊城通特种卡,可免费乘坐公共交通。3.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含外埠老年人)、残疾人按照相关规定凭相关证件或羊城通特种卡,可免费或半价乘坐公共交通。4.市政府明确的其他特殊人群,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公共交通票价优惠。
(三)新增低收入居民票价优惠保障。 考虑到广州市低收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特困供养人员)的特殊情况,广州市拟率先推出针对低收入居民的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政策,具体方案由民政部门另行规定。
(四)支持多元支付。 本次优惠方案充分考虑支付方式更加多元的公共交通新形势,将乘车码等多元支付方式纳入优惠实施范围,可享受与羊城通普通卡同等优惠,扩大优惠面。
(五)多付费多优惠。 按照“多付费多优惠”原则设计优惠方案,提高优惠精准度,重点向公共交通依赖度较高、出行费用较高的通勤人群倾斜,减轻乘客负担。
(六)可负担可承受。 综合考虑营运成本、财政补贴补偿政策、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平衡各方可承受能力,严格遵循《广州市公共交通票价优惠管理办法》规定,确保实施公共交通票价优惠后,经常性公共交通出行乘客平均支出占广州市城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原则上不超过4%。
三、方案说明
(一)优惠范围
1.公交线路:市交通运输局统一监管的编码公交线路(不含便民车、定制公交等特殊线路)。
2.轨道交通线路:广州市域范围内地铁线路、有轨电车、APM线及广佛线路。
3.水巴线路:市港务局统一监管的编码水上巴士线路。
(二)优惠方案
方案一: 乘客在一个自然月内,乘坐地铁公交累计实际支出票款满100元、不满200元享受8折优惠;满200元、不满400元享受5折优惠;400元及以上部分不打折。
方案二: 乘客在一个自然月内,乘坐公交累计实际支出票款满40元,享受公交票价9折优惠。乘坐地铁公交累计实际支出票款满100元、不满200元享受8折优惠;满200元、不满400元享受6折优惠;400元及以上部分不打折。公交票价符合两种标准,采用最大优惠值。
注:上述方案所提“公交”均包含公交线路和水巴线路。
(三)设计说明
方案一:
(1)按照地铁乘客每人次应付平均票价4.4元(2020年数据)、每月50次出行(22个工作日加上3个非工作日、每日往返1趟),合计费用约220元,选取100元作为优惠起点,乘客出行约11天后可享受8折优惠。
(2)按照“多付费多优惠”原则,对于每月公共交通支出负担较多,超过平均水平的乘客,选取200元作为起点,给予5折优惠。
(3)设置折扣封顶金额400元,保证公共交通资源和优惠政策的合理使用及优惠公平。
(4)按照公交、地铁融合发展的要求,公交、地铁、水巴等公共交通方式消费金额合并计算,有利于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鼓励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发挥公共交通系统的整体网络优势。
方案二:
(1)考虑公交平均票价较低,为扩大优惠覆盖面,对以公交出行为主的乘客设置单独优惠,即公交单独累计实际支出票款满40元,乘客出行约10天后可享受9折优惠。
(2)按照“多付费多优惠”原则,乘坐地铁公交累计实际支出票款满100元、不满200元享受8折优惠;满200元、不满400元享受6折优惠。
(3)设置折扣封顶金额400元,保证公共交通资源和优惠政策的合理使用及优惠公平。
(4)按照公交、地铁融合发展的要求,公交、地铁、水巴等公共交通方式金额合并计算,有利于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鼓励不同交通方式换乘,发挥公共交通系统的整体网络优势。
注:上述方案所提“公交”均包含公交线路和水巴线路。
四、为体现稳定性原则,本轮公共交通票价优惠措施确定后实施时间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