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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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位于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以北,佛山市与肇庆市交界处,距离佛山市中心城区约56km。主要服务珠三角中西部及周边区域,承接广佛肇地区广州白云机场的溢出客流。珠三角枢纽机场按4F标准设计,近期建设2条跑道,建设T1航站区、南侧工作区及相应机场配套工程,客流目标3000万人次;远期建设东二跑道(E类),增建T2航站楼、北侧工作区及相应机场配套工程,客流目标6000-8000万人次。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的批复》(发改基础〔2020〕1238号),广湛高铁、深南高铁和肇顺南城际铁路正线引入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通过一体化建设实现机场与铁路高度融合、便捷换乘;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提升航空服务水平和枢纽运营效率、更好地带动更大范围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了引入1条机场快线、1条预留线路进入机场,形成“两高一城际,一快一预留”5条轨道交通线路引入机场的总体规模。

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主要为肇顺南城际、机场快线和预留线路三条轨道交通在机场范围内预留的车站和区间的土建工程。预留土建工程合计车站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近期航站区9万平方米、远期航站区6万平方米);区间长度合计约17000双延长米。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 79115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 637000 万元,分近期和远期两期建设,处于近期航站区位置的预留工程投资约 56 亿元,处于远期航站区位置的预留工程投资约 23 亿元。

二、任务与目标

1、任务范围

本项目,即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的任务范围及内容:主要为肇顺南城际、机场快线和预留线路三条轨道交通(不包含两条高铁)在机场范围内预留的车站和区间的相关土建工程(含需同步建设的相关工程、接口以及必要的永临结合的设施设备,以下简称本工程)的可研及勘察设计,最终工程范围及内容以相关审批意见和甲方要求为准。包括但不限于:

(1)本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报建、招标、施工配合、变更设计和后续服务各阶段所必须的全部勘察设计(含相关专题研究)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可行性研究及方案设计需至少包含与本工程相邻的 2 站 2 区间,且在设计深度方面能够满足后续工程建设需要;

(2)与本工程相关的建(构)筑物拆除、重(复)建工程、河涌和箱渠迁移,以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同步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

(3)配合开展本工程附属地下空间开发及相邻地下空间开发的设计;

(4)配合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换乘工程(含广湛高铁和深南高铁等其他轨道交通、机场航站楼和交通中心与本工程的换乘节点)设计以及交通接驳设计;

(5)与本工程同步实施工程管线迁改综合平衡规划设计、交通疏解设计、排水管线迁改设计及道路恢复设计;

(6)上述工作开展所需的内部管理工作以及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其它内容。

2、具体内容

本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任务内容: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可研、勘察、设计、报建、招标、施工配合、变更设计和后续服务各阶段所必须的全部勘察设计(含相关专题研究)文件的编制及相关工作:

(1)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可研、勘察(含初勘、详勘、补勘及专项勘察等)、总体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及招标配合、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施工配合与后续服务(含工程竣工验收有关勘察设计工作报告及配合工作、缺陷期工作)等工作的总体管理和技术协调;

(2)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岩土勘察(含初勘、详勘、补勘及专项勘察等)与物探、工程测量与测绘、地下、地上管线探测及周边建(构)筑物基础调查及资料收集(含相关物探工作(如有))等工作;(3)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对外技术协调及报批报建工作;

(4)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穿越(下穿或上跨)公路、铁路、桥梁、隧道、河流、湖泊、水库、地下重要管线、建筑物、风景区等技术方案设计和保护措施设计,以及所需的第三方咨询或评估;

(5)配合开展附属地下空间开发及相邻地下空间开发的设计;(6)工程相关的建(构)筑物拆除、重(复)建工程,河涌和箱渠迁移,以及与本工程密切相关的同步建设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勘察设计;

(7)本工程物业开发设计接口与技术协调工作,并反映在本工程设计文件中;(8)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管线迁改综合平衡规划设计、交通疏解设计、排水管线迁改设计及道路恢复设计、交通接驳配套设计及协调工作;(9)其它专项研究,包括换乘工程(含配合开展广湛高铁和深南高铁等其他轨道交通、机场航站楼和交通中心与本工程的换乘节点的方案设计)、安全质量风险评估、周边环境现状评估、抗震、抗风、河堤整治保护、防洪评价、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含该专题所需的专项水下地形测量工作内容,如有)、客流预测、文物影响评价及保护等为完成本项目所需要开展的各类专题、科研试验及第三方咨询或评估等。3、任务目标

轨道交通是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集疏运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珠三角枢纽(广州新)机场交通枢纽市政配套工程建设的目的在于通过现阶段必要的土建工程(含相关接口和必要的设施设备)建设为将来轨道交通线路的接入预留必要的条件。当前阶段的土建工程建设,为将来外部线路接入以及机电设备等系统安装预留条件,亦即为轨道交通建设服务,而轨道交通建设为运营服务、运营为乘客服务,运营需求是各项设计的基础,以满足运营需求协调各系统功能,实现安全、功能、技术、经济、舒适、环保、节能、美观等各方面的统一。因此,本项目需要以服务于将来的运营需要为根本遵循,并立足于当前工作阶段,做好质量、安全、投资、进度等管控安排及相应的设计和建设实施方案。

本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须自始至终做好可研及勘察设计方案、设计质量、设计安全、设计进度、设计接口、限额设计、设计工作内外协调、设计工作全面管理与考核、报建与审批等工作,对可研及勘察设计结果负责,根据业主要求,按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地组织完成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基础安全,即从设计安全抓起,严格控制各种技术方案、系统方案设计质量的同时,抓好可靠性、安全性设计,确保工程基础安全的合格率达到百分之百,为本工程的系统安全打下坚实基础。本项目可研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须按照业主的要求,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完成工程所有的可研及勘察设计工作,并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配合对其进行全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可研及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有充分权利按照自主的方式进行勘察和设计工作,但最终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必须满足相关规范及业主的要求。